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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作曲家应声而倒

空中飞来横祸
1998-11-24 来源:生活时报 蔡枚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今天的首都日新月异,整洁的街道,优美的环境,更有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。然而在这些造型各异的建筑物背后隐藏的隐患是不容忽视的。

李某系一电视台青年作曲家,近年来屡屡有佳作问世,并多次获得国际、国内奖。1997年7月的一天,李某像往常一样从租住的房屋出来往外走,被正在大院内施工的某公司施工队从楼顶抛下的废物砸伤头部,后经医院诊断为“头部外伤,脑震荡”,住院治疗29天。李某自受此伤害后,无论从身体上、精神上都受到了极大伤害,不但失眠加重,精神恍惚,需要卧床休息,而且经常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感。自被砸后李某无力再进行创作,推掉了大量的稿约,无形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。
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125条规定,“在公开场所、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、修缮、安装地下设施等,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”虽然李某的病情经过了及时救治,也得到法院对此事的公正处理,总算圆满解决了。然而此事应留给建筑部门更多的警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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